一、所需材料
1.身份证明:
-患者本人办理
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(如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医保卡等)。
-委托他人办理
患者本人及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。
患者本人签字(或按手印)的授权委托书。
2.就诊资料:门诊患者需挂号并完成本次就诊,提供完整的门诊就诊记录;住院患者需提供出院小结、住院病历复印件。
二、办理流程
1.准备所需材料
2.申请开具:门诊患者由接诊医生开具;住院患者由经管医生开具。
3.审核盖章:患者或代办人持医生签字后的疾病证明单及所需材料,前往客户服务中心盖章。
客户服务中心位置:北区住院部一楼中心药房对面;
南区门诊一楼西药房旁边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