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目的:教育患者树立健康意识、促使患者改变不健康的行为生活方式,养成良好的行为生活方式,以减少或消除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。
2.依据:
2.1 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一卫生部(2005-2010年)。
2.2护理分级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/T431 (2016年)。
3.适用范国:适用于门诊及住院患者。
4.制度内容:
4.1健康教育方式
4.1.1 个体指导、集体讲解、黑板报、宣传栏、播放电视录像、健康教育手册、图画等形式。
4.2 健康教育内容
4.2.1门诊患者教育:一般指导、专科指导、个体指导。
4.2.2住院患者教育:
4.2.2.1入院教育:
4.2.2.1.1 介绍病区环境。
4.2.2.1.2介绍医务人员(病区科主任、主治医师、护士长、责任护士)。
4.2.2.1.3 介绍医院规章制度(探视、陪护、查房治疗时间、用餐、用水、用电、不擅自离院等)。
4.2.2.1.4 介绍病房安全管理及相关安全知识等。
4.2.2.2 住院期间教育:
4.2.2.2.1病区每月组织工休会 1次,每季度出健康宣传栏1次。
4.2.2.2.2 评估患者及家属对健康教育的接受程度,采取适当的教育方式。
4.2.2.2.3相关疾病知识宣教:相关检查、标本留取、诊疗活动的一般常识及配合要点、冶疗、饮食和用药指导,戒烟戒酒知识。
4.2.2.2.4心理卫生教育。
4.2.2.2.5 介绍住院费用的查询与告知。
4.2.2.2.6 特殊检查治疗前的教育:告知检查的目的、注意事项及检查时配合要点。
4.2.2.2.7 手术前后教育:
4.2.2.2.7.1 术前教育:讲解手术的流程及术前、术后需患者配合的注意事项:讲解术前准备的内容及意义;告知患者术前签字的意义: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交流,安慰
鼓励患者,减少恐惧心理,增强信心。
4.2.2.2.7.2术后教育:指导患者及家属情绪的调节、卧位要求、引流管的护理、减轻疼痛和不适的方法、进食的时间和饮食种类、活动时间及注意事项、用药的相关知识等:指导活动、康复、功能锻炼具体方法。
4.2.2.3 出院教育:
4.2.2.3.1 出院后继续用药方法。
4.2.2.3.2饮食、活动、康复等要求及注意事项。
4.2.2.3.3 心理调节方法和重要性。
4.2.2.3.4 复诊时间安排及重要性。
市人民医院制订日期:2013年6月20日
市人民医院修订日期:2021年6月
总院修订日期:2024年12月30日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