姓名: 性别: 年龄: 科别: 床号: 住院号:
尊敬的患者及家属:
您好!感谢您选择到我院就医,我们会尽力为您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,并请您对我们的服务随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。
医院是具有公益性质的机构,担负着为广大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责任,为使您和其他患者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,维护医院正常诊疗工作秩序,在您住院后,请自觉遵守下列规定:
1.您应向医务人员详尽如实提供您的健康情况,既往患过疾病及诊治经过、药物过敏史及近期是否到传染病疫区等。
2.就诊时应当使用真实姓名,如果不使用真实姓名,您就放弃了真实姓名的权益,将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。
3.根据法律规定,在医疗活动中如需要进行特殊检查、特殊治疗、手术、实验性医疗等情况时,应当由您或您的代理人签署同意书。请您慎重考虑,认真签署知情同意书等规范文书,这些文书一经双方自愿签署,就具有了相应法律效力。
4.您应遵从医师医嘱和配合治疗,按时足额缴纳医药费用。
5.当您身体出现不适情况及生活需要护士帮助时,请随时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务人员,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医疗护理服务。
6.查房治疗时间请您不要离开病房,家属必须24小时陪护患者,未经医师同意请不要擅自离院及外宿,离开病区请勿擅自进入我院在建工地、未开建区域、未开放区域,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患者及家属承担。
7.鉴于您属于□儿童、□老年人、 □孕妇、□行动不便、□残疾等患者,护士已对您进行了防跌倒健康教育,您已理解并知晓。
8.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及医院同意不得到院外就医、购药及私自采取其他治疗手段。
9.严禁在病区、病室内吸烟和使用电炉、酒精炉、煤油炉等易燃物品,禁止携带管制刀器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进入医院。进入院区的机动车请按车位有序停放,非机动车请按规定区域停放。不得在病区内使用电压力锅、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,不能在病室内玩扑克、大声喧哗及从事其它娱乐活动。
10.患者的现金、证件等贵重物品,请自行妥善保管或请家属带回保管。
11.我院是公共医疗服务场所,根据有关消防建筑的禁止性规定,医院病区、诊区房屋不允许安装铁栏杆或防盗网,若因此情况发生的人员坠楼事故,我院不承担法律责任。
12.您在医院发生医疗纠纷时应保持理智、冷静,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处理,可与医院协商解决或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或向医学会申请鉴定,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但绝不能扰乱正常医疗秩序,更不能殴打医务人员和损坏医院公共设施财物,若家属对死因有异议,可向医院医调办申请尸体解剖(室温下48小时,冰冻条件下7天)。
13.我院提供住院费用电子查询服务,同时提供每日清单,如有需要可到所在科室护士站申请打印。
14.由于监护人失职所造成的老人、婴幼儿及无行为能力患者跌倒、坠床、丢失等非医疗损害患者,患者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。
15.保持病房内整洁、安静,陪客、探视者不得坐或睡在病人床上,请不要在栏杆外等公共区域或院内空旷地带晾晒衣服。
16.医务人员廉洁行医,不接受患者及家属的红包、礼品,请您和您的家属不要向医务人员送红包、礼品,共创廉洁和谐的医疗环境。您如对我院工作人员服务态度、医疗和护理质量、医院管理等方面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使用如下投诉电话:南区:6698190北区:6318609
17.我院门诊没有安全检测设备,进入医院请将所带物品过安全闸。
18.其他时间告知:
查房、治疗时间:8:00-16:30;
探视时间10:10-21:00;
早饭时间:6:30-8:00;
午饭时间:11:00-12:30;
晚饭时间:17:00-18:00;
热水供应时间:全天。
感谢您及家人对我们的工作支持与合作,祝您早日康复!以上须知内容,我和家属已阅看清楚并理解。
患者/法定监护人/委托代理人签名: 日期: 年 月 日
医务人员签名: 日期: 年 月 日

